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垃圾分类     |      2019-09-29 16:09

一、垃圾分类标准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二、垃圾分类指引

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
能卖拿去卖,将可回收物收集后到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交售或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人员上门回收;
有害单独放,将有害垃圾分类投放至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干湿要分开,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后分别投放至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三、垃圾分类容器标识

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颜色为灰色。
分类标识:

四、垃圾分类品类索引

垃圾分类主要品类索引表
类  主要品类 分类要点及分类误区



(1)纸类:废报纸、旧书本、纸箱、图书、杂志、台历、传单广告纸、包装纸、包装盒、卷纸纸芯等
(2)塑料:饮料瓶、矿泉水瓶、塑料餐具、泡沫塑料、塑料鞋、牙刷、洗具、包装瓶的塑料盖等塑料制品。
(3)玻璃:花瓶、水杯、玻璃盆、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玻璃工艺品等玻璃制品。
(4)金属:易拉罐、金属制包装盒(罐)、锅、水壶、不锈钢调羹、铁钉、刀具、金属元件、废旧电线等。
(1)报纸叠放整齐、纸箱展开压平叠整齐投放;;
(2)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
(3)破碎玻璃、刀具等坚硬物品用纸包好后投放。
 



废蓄电池、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
废节能灯、废荧光灯管;
弃置药品;
废溶剂(容器)、(机油)容器、油漆桶、墨盒、硒鼓等。
(1)一次性锌锰碱性干电池属于其他垃圾;
(2)手机电池等充电电池属于有害垃圾。
(3)废节能灯、废荧光灯管应保持完好、无破损投放。



米饭、面食、蔬菜残余、果皮及水果残余、蛋壳、残羹剩渣、肉类、鱼虾类等,以及茶渣、果皮、食物残渣,居民家庭的花草、落枝落叶等。 (1)餐厨垃圾尽量沥干水分,袋装密闭投放;
(2)榴莲壳、海鲜贝壳等不易腐烂,按其他垃圾投放。



受污染的纸类、塑料袋、废旧衣服及其他纺织品、废纸巾,烟蒂、一次性锌锰碱性干电池等。 (1)厨房里产生的或污染的纸巾、一次性用品、塑料袋、食品包装袋属于其他垃圾;
(2)难以区分属性的垃圾可投放到其他垃圾桶
大件
垃圾
废弃床、床垫、沙发、办公桌椅、茶几、书柜、健身器材等。 大件垃圾可自行到指定投放点投放,或与服务企业协商上门收集。
年花
年桔
春节期间废弃的年花年桔等。 到公布的临时投放点进行投放,投放时应做到花、泥、盆“三分离”。
广州市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2019年版)
类型: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第一章、广州市居民家庭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居民家庭餐厨垃圾是指生活中产生的易腐烂、易变质发臭的废弃物。

一、种类类别

主要类别包括:菜头菜尾、肉蛋食品、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糖果糕点、宠物饲料、水培植物等。
如:菜梗菜叶、动物内脏、瓜果皮核、米面粗粮、肉蛋食品、豆制品、水产食品(如鱼、虾、蟹、小龙虾等)、碎骨、汤渣、糕饼、糖果、风干食品、茶叶渣、咖啡渣、中药渣、宠物饲料、水培植物、鲜花等。
以下类别不归入餐厨垃圾:
动物筒骨、猪羊牛头骨等大块骨头;榴莲壳、椰子壳以及核桃壳、瓜子壳、花生壳等坚果果壳;粽子叶、玉米衣、玉米棒、生蚝壳、扇贝壳、螺蛳壳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二、投放注意事项

1、餐厨垃圾沥干水分、去除包装物后,存放于家庭餐厨垃圾容器。
2、在垃圾投放点投放时应去除垃圾袋,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3、纸巾、牙签属于其他垃圾,应避免混到餐厨垃圾中。
4、家庭废弃的土培绿色植物不归入餐厨垃圾,应土、盆、植物分离,培养土可重复利用或用于小区绿化,植物作为其他垃圾投放,盆按类别投放。
5、吃剩的快餐饭菜应沥干水后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餐盒或包装物应作为其他垃圾投放。鼓励居民将餐盒清洗干净后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
6、死禽畜及宠物、年花年桔的收集处理另有规定,实行专项收集处理。

第二章、广州市居民家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居民家庭有害垃圾是指生活中产生的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一、种类类别

主要类别包括:废电池类、废灯管类、废药品类、废化学品类、废水银类、废胶片及废相纸类。
如:充电电池、镍镉电池、纽扣电池、节能灯、荧光灯管、弃置和过期药品、油漆及其桶、杀虫剂、消毒剂、老鼠药、农药及其包装物、指甲油、摩丝瓶、染发剂、水银血压计、水银温度计、X光片、相片底片等。
以下类别不归入有害垃圾:
废弃化妆品及其包装容器、一次性干电池、LED灯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二、投放注意事项

1、投放时要轻放,不要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易碎或者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投放,防止破损或渗漏。
2、杀虫剂等压力罐应轻投轻放,不能挤压。

第三章、广州市居民家庭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指南

居民家庭可回收物是指生活中产生的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

一、种类类别

主要类别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废旧木材等。
废纸类:未被沾污的纸类制品,如旧书本、报刊杂志、纸箱、挂历、台历、信封、纸袋、卷纸芯、传单广告纸、包装纸、包装盒等。
废塑料:不含其他杂质的塑料制品,如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
废玻璃:不含其他杂质的玻璃制品,如调料瓶、酒瓶、花瓶、玻璃盘、玻璃杯、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玻璃工艺品、碎玻璃等。
废金属:整体或主体为金属的金属制品,如易拉罐、金属制奶粉罐、金属制包装盒(罐)、锅、水壶、不锈钢餐具、铁钉、螺丝刀、刀具刀片、废旧电线、金属元件、金属衣架等金属制品。
废织物:未被沾污且有回收利用渠道的纺织制品。如衣物、窗帘等。
以下类别不归入可回收物:
胶纸、贴纸、蜡纸、传真纸、保鲜膜、软胶管、塑料吸管、污损的塑料袋等,按其他垃圾投放。

二、投放注意事项

1、可回收物能卖拿去卖。不能售卖、没有回收利用渠道的,可按其他垃圾投放。
2、玻璃瓶、塑料瓶、易拉罐等应清空内容物,清洗干净后投放。
3、易破损或有尖锐边角的可回收物,应包裹后投放。
4、快递包装物,根据材质,纸盒归入废纸类可回收物,塑料包装袋打结,可归入废塑料类可回收物。
5、整体性强、不能拆解的木质家具,应按大件垃圾投放。
6、煤气罐、灭火器虽是金属制品,但有残留气体或药物,应由厂家、销售店或委托专业公司回收,不可直接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
7、大件垃圾应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物业服务公司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或投放至指定回收点。
8、电器电子产品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售后服务机构标注的回收信息预约回收或交给物业服务公司收集,或投放至指定回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