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4月13日,我司内部召开认真学习、用好两项法规的主题小会,会上主要传达了以下两方面的精神导向。
一是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同于一般性文件的学习。首先,要学深悟透。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早学一步、学深一点,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新《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条例》重在立规,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次,要融会贯通。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的指示和要求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联系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深刻理解“两项法规”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容,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结合实际执行到位。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树立纪律思维,转变不符合“两项法规”精神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将纪律要求贯穿于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把握好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用党的纪律去处分、违反法律的行为用国家法律去处理,决不能退到法律的底线。要以纪律为准绳,运用纪律语言表述违纪行为,写好纪律审查文书报告。比如,近期中央纪委在通报苏树林等接受组织调查时,用的是涉嫌严重违纪,没有了违法二字,这就体现了纪法分开的要求;在通报周本顺、杨栋梁等违纪问题时,就是按照“六大纪律”来的,通报的问题很具体,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具有十分鲜明的纪律特色,我们要跟着学、照着做。要突出问题导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光有一腔热血是不够的,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认真研究讨论如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实处;如何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工作;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转变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如何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如何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工作;如何推进基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特别是推动“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具体化制度化;如何创新工作方式,推进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等问题,争取每办一个案子、处置一条问题线索、参与一次监督问责,工作能力都有一次新提升。
二是结合实际执行到位。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树立纪律思维,转变不符合“两项法规”精神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式,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将纪律要求贯穿于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把握好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用党的纪律去处分、违反法律的行为用国家法律去处理,决不能退到法律的底线。要以纪律为准绳,运用纪律语言表述违纪行为,写好纪律审查文书报告。比如,近期中央纪委在通报苏树林等接受组织调查时,用的是涉嫌严重违纪,没有了违法二字,这就体现了纪法分开的要求;在通报周本顺、杨栋梁等违纪问题时,就是按照“六大纪律”来的,通报的问题很具体,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具有十分鲜明的纪律特色,我们要跟着学、照着做。要突出问题导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光有一腔热血是不够的,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认真研究讨论如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实处;如何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工作;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转变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如何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如何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工作;如何推进基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特别是推动“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具体化制度化;如何创新工作方式,推进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等问题,争取每办一个案子、处置一条问题线索、参与一次监督问责,工作能力都有一次新提升。
